⒈ 当初的约定。
引《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武 兴 胡 越 之伐,将帅受爵应本约矣。”颜师古 注:“应 高祖 非有功不得侯之约。”《汉书·西域传下·乌孙国》:“乌孙 昆弥 翁归靡 死, 乌孙 贵人共从本约,立 岑陬 子 泥靡 代为昆弥,号 狂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