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án fǎ dào
注音一ㄢˊ ㄈㄚˇ ㄉㄠˋ
繁体鹽法道
⒈ 官名。掌管一省盐政。清代于不设盐运使各省设置,或以分巡各道兼理。
⒈ 官名。掌管一省盐政。 清 代于不设盐运使各省设置,或以分巡各道兼理。
引《清史稿·职官志三》:“明年( 宣统 三年),改各省运使为盐务正监督,省盐法道,改置副监督,统辖於盐政大臣。”
亦省称“盐道”。 《儒林外史》第三五回:“随即是盐院来拜,盐道来拜,分司来拜。”
《清会典事例·吏部·处分例》:“併飭盐道不时查察。”
⒈ 职官名。掌一省盐政。
引《清史稿·卷一一六·职官志三》:「明年,改各省运使为盐务正监督。省盐法道,改置副监督,统辖于盐政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