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用活人殉葬。
引《太平广记》卷二二五引《拾遗录·淫渊浦》:“昔 始皇 为塚,敛天下瓌异,生殉工人。”郭沫若 《奴隶制时代》序:“殷 王或高等贵族的坟墓,也有不少的生殉和杀殉,一墓的殉葬者往往多至四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