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同“认贼作父”。
引蒲韧 《二千年间》八:“同时也不能不想起那些认敌作父、卖国求荣的大 汉 奸。”
1.宋高宗赵构与秦桧可以说是天作地合的一对昏君奸臣,他们在卖国乞降、认敌作父、摧残爱国力量、迫害民族英雄岳飞等罪恶活动中,沆瀣一气,臭味相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