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诉辨”。
⒉ 申诉并辩白。
⒈ 亦作“诉辨”。申诉并辩白。
引《红楼梦》第八六回:“生兄在禁,具呈诉辩,有干例禁;生念手足,冒死代呈。”《清史稿·文苑传一·钱谦益》:“凤阳 巡抚 陈之龙 获 黄毓祺,谦益 坐与交通,詔总督 马国柱 逮讯。 谦益 诉辨, 国柱 遂以 谦益、毓祺 素非相识定讞。”《新华月报》1952年第9期:“在法庭上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辩。”
1.所以,法官在诉讼中并非消极等待诉辩提交的物质性材料,而是运用法律理性来拣选证据材料、指挥诉讼进程、控制辩论范围都起着主导作用。
2.并且法官要依据纯粹逻辑的自明性来检测诉辩双方陈述的概念是否周延,推理是否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