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别的罪名。
⒈ 别的罪名。 《汉书·燕王刘泽传》:“定国 有所欲诛杀臣 肥如 令 郢人,郢人 等告 定国。
引定国 使謁者以它法劾捕格杀 郢人 灭口。”
1.公孙将军莫慌,现下敌军势头正盛,我军应该避其锋芒,把守好关塞,以待时机再出奇不意,以求获胜,别无它法。
2.希翼只要一萌生,除了实现它,你别无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