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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卷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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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戈

  《易》曰:离为戈兵。

  又曰:投戈散地,则六亲不能相保。

  《书》曰:武王至商郊,王左仗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西土之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

  又曰:武王伐纣,战於牧野。前徒倒戈,血流漂杵。

  又曰:成王崩,太保命仲桓、南宫毛(孔安国曰:二臣桓毛名。)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千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

  又曰:兑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东房。(兑、和,古之巧人。)

  又曰:四人綦弁,执戈上刃,夹两阶戺。一人冕,执戣,立于东垂;一人冕,执瞿,立于西垂。(戣、瞿皆戟属。)

  又曰:惟干戈省厥躬。

  又曰:鲁侯、伯禽宅曲阜,徐夷并兴,公曰:"备乃弓矢,锻乃戈矛。"

  《诗》曰: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又曰:彼候人兮,荷戈与礻殳。(毛苌曰:候人,道路送迎宾客者也。荷,揭也。礻殳,殳也。礻殳,丁外切。)

  又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

  《礼记》曰:进戈者前其鐏比,(徂闷切。)后其刃;进矛戟者,前其镦,(音队。)后其锐。(郑玄曰:后刃,敬也。二兵镦鐏,虽在下犹为首。锐底曰鐏,取其鐏也。平底曰镦,取其镦地也。)

  又曰: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皆於东序。(干,盾也,戈句序戟也。干戈万舞,象舞也。)

  又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

  又曰:宾牟贾侍坐於孔子,孔子与之言,及乐。子曰:"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而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武王克商,济河而西,倒载干戈,包以虎皮,将帅之士,使为诸侯,名之曰建櫜。"

  又曰:大夫士既殡而君往焉,祝先升,君即位于阼,小臣二人,执戈立于前,一人立于后。

  《周礼》曰:旅贲氏: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左八人,右八人,车止则持轮。丧纪,则衰葛执戈盾。军旅,则介而趋。

  又曰:节服氏:掌祭祀、朝觐衮冕,六人维王之太常。郊祀裘冕,二人执戈,送逆尸从车。(郑玄曰:裘冕者,亦从尸服也。从尸车,送逆之往来也。)

  又曰:方相氏:掌蒙熊皮,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傩,以索室殴疫。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殴方良。(方良,罔两也。)

  又曰:司戈盾:裳戈盾之物而颁之。祭祀,授故士戈。(故士,王族,故士也与旅贲当事则卫王者也。)军旅、会同,授贰车戈盾,建乘车戈盾。授旅贲及虎士戈盾。(乘车,王所乘车军。旅则草路,会同则金路也。)

  又曰:车谓之六等之数:(郑玄曰:六等之数法易之,三材六画也。)车轸四尺,谓之二等;人长八尺,崇於戈四尺,谓之三等。殳长寻有四尺,崇於人四尺,谓之四等。车戟常,崇於殳四尺,谓之五等。酋矛常有四尺,崇於戟四尺,谓之六等。

  又曰:金有六齐。四分其金则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

  又曰:戈广二寸,内倍之,胡三之,援四之。(郑玄曰:戈,今勾子戟也。或谓之鸡鸣,或谓之拥颈也。)已倨则不入,已勾则不决。长内则折前,短内则不疾。(郑玄曰:戈,勾兵也。主於胡已倨,谓胡微直而邪多,以啄人则不入。已勾,谓胡曲多也。以啄人则创不决前谓援也。内长则援短,援短则曲於磬折,嘏於磬折则引之於胡并钩。内短则援长,援长则倨於磬折,倨於磬折则引之不疾。)

  又曰:庐人为庐器。戈秘六尺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矛夷三寻。(郑玄曰:秘犹柄也。八尺曰寻,倍寻曰常。酋夷,长短名也。)

  《左传》曰:晋公子重耳及齐,齐桓公妻之,公子安之。姜曰:"行也,怀与安,实败名。"公子不可,姜与子犯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

  又曰:秦伐晋。战之明日,晋襄公缚秦囚,使莱驹以戈斩之。囚呼,莱驹失戈。狼瞫取戈以斩囚,禽之以从公乘,遂以为右。

  又曰:鲁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富父终甥舂其喉,以戈杀之,(春,犹冲也。)埋其首於子驹之北门。(狄长三丈。)

  又曰:齐败於鞍。齐顷公既免,求逢田父,三入三出。入于狄,卒皆抽戈盾,冒之以入于卫,卫师免之,遂自徐关入。

  又曰:晋楚战於鄢陵。范丐趋进(丐,土燮子。)曰:"塞井夷灶,陈於军中,晋楚惟天所授,何患焉。"文子执戈逐之曰:"国之存亡,天也!童子何知焉!"

  又曰:晋胥童、夷羊五帅甲八百,将攻郄氏。长鱼矫请无用众。公使清沸魋助之,(沸魋,嬖人也。)抽戈结衽(衽,裳也。)而伪讼者三。郄将谋於谢。(榭,讲武堂也。)矫以戈杀驹伯、苦成叔於其位。(驹伯,郤锜苦成叔郄犨也。)温季曰:"逃,威也。"遂趋。(郄至未奉君命而死,今矫等意欲禀□命,不以君命而来,故欲逃也。)矫及其车,以戈杀之,皆尸诸朝。

  又曰:晋中行献子将伐齐,梦与厉公讼,弗胜。(厉公,献子所杀。)公以戈击之,首坠於前,跪而戴之,奉之以走,见梗阳之巫皋。他日见诸道,与之言同。(巫亦梦见献子与厉公讼。)巫曰:"今兹主必死,若有事于东方则可以逞。"

  又曰:晋侯伐齐,范鞅门於雍门,其御追喜以戈杀犬於门中。(杀犬示闲暇也。)

  又曰:齐庆封好田而嗜酒,与庆舍政。(舍,庆封子。)卢蒲癸臣子之,(子之舍也。)与王何二人皆嬖,使执寝戈而先后之。(寝戈,亲近兵仗也。)尝於太公之庙,庆舍莅事。(临祭事也。)麻婴为尸,(为祭尸也。)卢蒲癸、王何执寝戈。庆氏以其甲环公宫。卢蒲癸自后刺子之,王何以戈击之,解其左肩。犹援庙桷,动於甍,以俎壶投,杀人而后死。(言其力多。)

  又曰: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楚子南也。)公子黑又使强委禽焉。(禽,雁也。纳彩内雁也。)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观之,适子南氏,子晳怒,既而橐甲以见子南,欲杀之而取其妻。子南知之,执戈逐之,及冲击之以戈,(冲,交道也。)子晳伤而归。告大夫曰:"我好见之,不知其有异志,故伤。"

  又曰:晋平公有疾。郑伯使公孙侨如晋聘,且问疾。叔向问曰:"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实沈、台骀为祟。'此何神也?"子产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迁实沈于大夏,主参。"

  又曰:卫公孟絷狎齐豹,(公孟,灵公兄也。齐豹,齐恶之子,为卫司寇也。)夺之司寇与鄄,公孟恶北宫喜、褚师圃,欲去之。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惧而欲以作乱。故齐豹,北宫喜、褚师圃、公子朝作乱。公孟有事于盖获之门外,(有事,祭也。盖获,卫郭门也。)齐氏帷於门外而伏甲焉。使祝蛙置戈於车,薪以当门。华齐御公孟,宗鲁骖乘。及闳,齐氏用戈击公孟,宗鲁以背蔽之,中公孟肩,杀之。

  又曰:吴入郢,楚昭王涉睢,济江,入于云中。王寝,盗攻之,以戈击王。王孙由于以背受之,中肩。

  又曰:吴伐越。越子句践御之,陈于槜李。灵姑浮以戈击阖闾,伤将指。

  又曰:人输晋范氏粟。郑之姚子般送之,范吉射逆之,赵鞅御之。邮无恤御简子,卫太子为右,登铁上。郑人击赵简子,中肩,毙于车中,太子救之,以伐郑。师北,太子后复之,郑师大败。

  又曰:齐简公即位。与妇人饮酒于檀台。成子迁居寝,(徙公使居正寝。)公执戈将击之。(疑其欲作乱也。)太史子馀曰:"非不利也,将除害也。"

  又曰:晋荀瑶帅师伐郑。(荀瑶,智伯也。)郑驷弘请救于齐。(弘,驷耑攵子)陈成子救郑。及濮,雨,不涉。成子衣制杖戈,(制雨衣也。)立于阪上,马不出者,助之鞭之。智伯闻之,乃还。(畏其得众心也。)曰:"我卜伐郑,不卜敌齐。"

  又曰:卫良夫与太子蒯聩入,舍於孔氏之外圃。昏入,适伯姬氏。既食,孔伯姬仗戈而先,太子与五人介舆豭从之,(分械甲也。)迫叔悝於厕,强盟之。(孔氏专政,故劫孔悝,欲令逐辄。)

  《汉书》曰:宣帝时,美阳鼎献之。张敞好古文字,案鼎铭勒而上议曰:"今鼎出於郊东,中有刻书,曰王命尸臣,(孟康曰:尸,主也。)官此扌旬邑,赐尔鸾旂,黻雕戈尸,臣拜手稽首。窃以传记言之,鼎殆周之所以褒赐大臣也。"

  又曰:武帝元鼎五年,南越相吕嘉反,遣归义侯严为戈船将军,(张晏曰:严故越人,降为归义侯。越人于水中负{殹金}々人船,又有蛟龙之害,故置戈於下,因以为名也。)下离水。

  《晋书》曰:《贾充传》云:"高贵乡公之攻相府也,充率众拒战於南阙。军将败,骑督成倅弟太子舍人济问充曰:"今日之事当如何?"充谓曰:"公养汝等正拟今日,复何疑。"济於是抽戈犯跸。

  崔鸿《前赵录》曰:李景年字延祐,前部人。长平之战,刘聪马中矢,几为晋军所获。景年以马授聪。挥戈前战。以功封梁邹侯。

  《战国策》曰:中山君飨都大夫羊羹不遍,司马子期怒而走於楚,说楚王伐中山,中山君亡走。有二人挈戈而随,中山君顾谓二人:"子奚为者也?"二人对曰:"臣有父当饿将死,君下壶食餔臣之父,故来死君也。"中山君慨然仰天叹曰:"吾以一杯羊羹亡国,以一壶食得士二人。"

  《国语》曰:秦师侵晋,惠公令韩简挑战,曰:"昔君之惠,寡人未敢忘。家人之众能合之不能离也。君若不还,寡人将无所避。"穆公衡雕戈出见使者。

  《庄子》曰:孔子穷於陈蔡,七日不食,弦歌鼓琴。子路仡然执戈而舞。

  《韩子》曰:勾践入官於吴,执戈为吴王洗马,故能杀夫差於姑苏。

  《吕氏春秋》曰:赵简子攻卫附郭,自将远立,(郭远立,矢石不及也。)又居於犀蔽犀橹之下,投枹而叹(投,弃也。)曰:"呜呼,士之遫(音速。)弊,尽一若此乎!"(遫犹化也,一犹皆也,言士之燮化弊恶皆如此乎。)行人烛过免胄横戈而进曰:"亦由君不能耳,士又何弊尽之有!"简子乃去犀蔽犀橹,而立於矢石之所及,(矢,箭也。石,弩也。)一鼓而毕乘之。(毕,尽也。乘,凌也。)简子曰:"与我得革车千乘也,不如闻行人烛过之一言。"

  《淮南子》曰:阳虎为乱於鲁,鲁君令人闭城门而捕之,得者有赏,失者夷族。围三匝矣,阳虎将举剑而自刎颈,门者止之曰:"我将出子。"阳虎左执剑,右提戈,赴围而走,门者出之。阳虎既出,顾出之者,以戈推之,攘祛薄腋。鲁君闻阳虎失,怒所出之门。以为伤者战斗者也,不伤者为纵之。伤者受厚赏,不伤者受重罪也。此所谓害之而反利之者也。

  又曰:鲁阳公与韩构难,战酣。日暮,授戈而捴日。日反三舍。(鲁阳,楚人也,文之孙,司马期之子,所谓鲁阳文子也。楚僭号称王,其守县大夫皆称公,曰鲁阳公,今南阳鲁是也。)

  《五经要义》曰:国君及元率戎车将在中央当鼓,御者在左,勇力之士执戈在后。

  陆景《典语》曰:戈刀虽备於执事,而无所扬其锋。

  桓宽《盐铁论》曰:匈奴处沙漠之中,生不食之地,如中国之麋鹿耳。好事之臣,求其义,责之礼,使中国干戈至今未息。

  《玄晏春秋》曰:七年,春王正月乙酉,予长七尺四寸矣,未通史书,与从姑子梁柳等击壤于路,或编荆为盾,执荻为戈,分陈相刺习兵,共以为乐。

  张骘《文士传·挚虞答策》曰:古之良臣受彤弓雕戈之锡,铭之彝器,贶之后昆,旷世历代以为宾荣。岂无其物,贵殊品也。

  《抱朴子》曰:虎狼见逼,不挥戈奋剑而弹琴咏诗,吾未见其身之可保也。

  又曰:荆卿、朱亥不示小勇於怯弱之间,孟贲、冯妇不奋戈戟于狸豺之群。

  《山海经》曰:昆仑墟北,有人曰:"太行伯",把戈。

  干宝《搜神记》曰:有崔文子者,学仙於子高。子高化为白霓而持药与子,文子惊怪,引戈击霓,中之,因堕其药。俯而视之,王子乔之尸也,置之室中,覆以弊筐,须臾而化为大鸟。开而视之,翻飞而去。

  梅陶《在盆口与三公书》苏峻勇而无谋,兵家所常弊也。长广人释锄犁,执干戈,何知战法。

  《文选》曰:戈鋋彗云。

  又曰:戈矛若林。

  《离骚》曰:操吴戈兮披犀甲,车错毂号短兵接。

  繁钦《述征赋》曰:时三日之暮春,逼干戈之急难。

  王粲《从军诗》曰:楼船凌洪波,寻戈刺群虏。

  高贵乡公诗曰:干戈随风靡,武骑齐雁行。

  魏明帝《堂上行》曰:武夫怀勇毅,勒马於中原。干戈森若林,长剑奋无前。

  荀道雍《猛虎行》曰:诘朝弹竹冠,荷戈翦荒要。

  应贞《华览》曰:万夫决拾,武骑齐足。乘夷长森,分行别属,弓不虚弯,戈不苟扑。

  傅毅《西征颂》曰:愠昆夷之匪协,咸矫于戎事。干戈动而后戢,天将祚而隆化。

  崔骃《北征颂》曰:人事协兮皇恩得,金精扬兮水灵伏,顺天机兮把刑德,戈所指兮罔不克。

  张协《七命》曰:举戈林竦,挥锋电灭。仰倾云巢,俯殚地穴。

  孔欣《七诲》曰:携同好,命爪牙,摄乌号,杖雄戈,缘山结网,参云张罗。

  殷融议曰:自顷多难,国度屡空。疋夫有重茧之劳,武士有执戈之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