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通报请求谒见。
引《后汉书·方术传上·李南》:“和帝 永元 中,太守 马棱 坐盗贼事被徵,当诣廷尉,吏民不寧, 南 特通謁贺。”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三:“遣亲官一人,驰往见 贯,至则通謁拜贺于庭。”清 唐甄 《潜书·名称》:“通謁於长者……虽非贵,则於名之上,称曰晚。”